2011年10月7日 星期五

提 醒

不是第一次看Billy Elliot的時候
就告訴自己一定要勇敢努力的追夢
不能輕易退縮放棄

2011年6月14日 星期二

想 家


今日特別想家。

紐約是個令人迷戀迷惘又迷失的城市。

走在第五大道上會以為身在電影之中。
每一個轉角都好似世界的縮影。
資本主義的催促下讓你欲望更強烈
在這國際的舞台上總覺得好似能嘎上一角。

紐約處處是奇人奇事,見怪不怪。
沒人不愛紐約,足以令人著迷。
讓你忘了你的家鄉。
是的,紐約是你第二個家。
一切都太新奇太美好,在哪也找不到這樣的地方。
它的好,是讓你不覺得自己是外來客,似乎本就該在這長大。

但這幻覺中,我驚覺自己失去了些什麼。
少了敏銳的觀察力。
少了自信與自省。
少了做對決定的勇氣。
少了反對的無懼。

今日我不喜歡紐約。
我對紐約的喜愛大於我對自己的喜愛,我試著了解它融入它。
但最後我不是我自己,更不是紐約客。



2011年4月7日 星期四

新網站發行!


來紐約八個月
新的個人網站現在發佈!




請不要想念舊網站
雖然他也很可愛
掰掰!



2010年11月7日 星期日

我和奧美。

在我念大學的時候,我有一種奧美情結。奧美什麼都最好,人好創意好公司好。

有一年夏天我參加了奧美廣告營,我的小老師是Terrance,也就是現在紅領帶計畫紀念的奧美人。結訓的那天,我以Miss Good Idea的笑話博得全場哄堂大笑,我們組的創意也贏得優勝。通過了筆試口試,我想我是在最後一關面試搞砸的,我不太確定原因是什麼,也許是我自我感覺太過良好,當問到為什麼想要從事廣告業的時候,我是如此回答的: "我相信做廣告能讓我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我沒選上的那個周末,我的乾乾爸爸告訴我:"沒關係,我跟你說,奧美人都是傲慢又臭美。"

這麼多年過後,沒想到我實現當年的夢想,能在奧美工作。
第一天上班,我看到Lou,我看到阿桂,那種彷彿闖入演唱會後台的興奮感才開始漸漸發酵。

我加入奧美時,我自認是個designer。我的想法是,創意不就是那樣嗎? 你懂一,就知二。我在上班的第一個禮拜,我就後悔了。設計與廣告是完全不同的兩個行業。

相對於設計師因政府政策與環境影響採用苦情或自立自強策略,廣告人則能在創意與商業行為中取得些許平衡,兩者兼顧,這是廣告的魅力,也是廣告的束縛。也是籌碼。

設計講求的是problem solving,其實廣告也是。只是廣告不見得是為了購買者提供problem solving的服務,大多是解決客戶現有的問題。

廣告界的怪人很多,我期待的長髮,不洗澡,或是多層次到衣服破掉的街拍媽斗都沒出現。但若尋覓每個人的內在,都至少藏有一種不可思議的特質。我已經很習慣廣告人的做事方式了,不浪費時間,講話不拖泥帶水,頭腦清楚時常轉彎,做是節奏明快。走一步先想未來三步要怎麼走。另外我很喜歡廣告人的一種特質,就是---好學。即使每個人手上至少有三個案子在跑,但還是把握時間每個機會學習。創意總監會停下來和實習生討論他在看的youtube,爾康像阿特學習做稿的過程,阿特向策略學習。

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觀點與做事方法,的確在工作時常有爭執,但持著開放的態度,人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意見,互相尊重互相了解,最後都找出最好的解決的方法。


剛進廣告的前一個月,我下了一個定論:

廣告業就是一個Shit-happen business.
Any kind of shits could happen in this business.

客戶反悔,爾康出包,阿特偏掉,預算爆掉。但就是因為有太多細節要顧到,每個案子都是好幾百萬再起跳,每一個決定策略都得精準無誤,每一個環節都得仔細思考,所以廣告才有這麼多的深度與剖析。從了解消費者,調查市場,研究流行文化,挖掘insight,媒體購買,廣告人不只要面面兼顧,更要挑戰自己做出更新更好沒有人做過的idea。

要做一個廣告,真的不能憑運氣,這背後有太多錯綜複雜的事情環環相扣,才能在電視上播短短的三十秒。廣告公司的分工不是沒有道理,客戶、爾康、策略、阿特都很重要,其中一個角色沒扮演好,就會整個垮掉、delay、壞掉。

要做一個好廣告,那真的要憑的是實力與堅持。一個好的idea常常是大膽的,如果沒有爾康與客戶的溝通,如果沒有客戶的支持,如果沒有策略精準的方向,如果沒有阿特無人能及的創意,根本不可能發生,連個邊也沾不到。

然而這一切的實力,都是靠經驗與學習累積的,對阿特而言,每天花好幾個小時在網路上research,嘗試各種新鮮的事物,了解最近在流行些什麼,每天觀察大家都在facebook上貼些什麼有趣的東西,連周末相揪喝酒的時候都在討論idea。看的東西越廣,想得夠深,做過的東西越多,你必須是全人,什麼都要懂什麼都要會,最好與大家都不同但大家又很羨慕你,這些東西就是你的,誰也學不來帶不走,全靠個人努力。我很喜歡與資深的廣告人談話,他/她們思考的邏輯是很另人著迷的,他/她們往往有很高的視野,敏銳的感受力,洞悉的觀察力。精準的判斷力,和他/她們講話好像上了一課,不是好像,就是上了一課。

很多人一聽到做廣告是:一定很很辛苦很累。聽說都要加班到凌晨。
(PS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和同伴一起作戰的感覺,我覺得比什麼(例如六點在家吃飯,七點看新聞,八點看連續劇)都好。)
有人說做廣告就是很多小小快樂累積起來的成就感:

腳本被選中了--耶!
今天提案過了--耶!
客戶完全買單--耶!
今天外拍沒有出錯--耶!
昨天想的梗被用上了--耶!
導演修改過的腳本更棒了--耶!
電梯裡的人在討論我做的廣告--耶!
我媽媽跟阿姨炫耀那個廣告是我做的--耶!

除了這些小快樂以外,我覺得廣告令人著迷的是,一種不斷的挑戰自己,然後發現自己真的在成長的興奮感。

反之我自己,在奧美學到了些什麼?

我剛進奧美的時候,常轉過頭問小翰:"我要做什麼",相反的,小翰卻是要我好好想想,他問我:"你要怎麼做呢?"
我本來就能有自己的想法與做法,只是我不敢去做。為什麼不敢? 是害怕失敗,是害怕做錯,是害怕自己不夠好。但,小翰要我去試,"不試什麼都不會,不好也沒人會怪你因為你是個junior"。對啊!那為什麼我都不去試呢? 在好幾次我覺得自己都做不到的情況下,最後我都做到了。我的確低估了自己。

回頭看那幾個月,超過二十四小時的拍片,加班準備隔天的提案,禮拜天早上去公園撿石頭因為要做色稿,睡在攝影棚,週五畫腳本周六外發周一擔心插畫亂畫,跟超資深攝影師賴桑努力解釋我想要的感覺,半夜加班喬喬姐艾拉姐小多一定都在,在小圓桌比手畫腳跟卓提腳本,小翰看我做的稿子歪著頭叫我站起來,連夜趕工做湘雲出的作業,不停的跌倒沮喪,再站起來再試一次。

我在這之中學到了什麼? 是一種自信。這自信的背後,包含著成長,勇敢,獨立,做自己,相信自己,努力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所以,我覺得當時我說的沒錯,做廣告真的能讓我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廣告大師奧格威(Ogilvy)有言:「活著的時候一定要快樂,因為死了以後的時間很長。」

今天台灣廣告教父孫大偉逝世,這篇文章獻給他。

2010年8月27日 星期五

In Between


從台灣飛至紐約的途中。

好幾次坐華航,都不是愉快的經驗。前次是去新加坡,短短的旅程尚可忍受。這次飛紐約,十幾個小時,椅背沒有小電視,音樂頻道沒有節目單上的多,飛機餐難以下嚥,空姐收餐盤的速度很慢,外加餐與餐之間的間隔太長,我從沒在飛機上餓過肚子,這到是頭一次。

上了飛機才開始整理頭緒。然而後座的美國小孩,標準型的不管別人顧自己開心就好,在後座吵鬧踢椅背,好幾次(嚴厲的)溝通他才善罷甘休。翻翻隨身的包包,忘了帶最愛的紫色線衫,更找不到一支紅色的鉛筆。回想我打包了什麼,也是一團亂,帶了過多的衣服,明明知道一定會喜新厭舊,被罰鍰超重的行李,應該是要多帶點書,怎麼上了飛機才釐清打包的順序呢?

機長廣播"我們將開始降落"。坐在擁擠的座位裡,也許是身邊滿是台灣人,沒有西蒙波娃在美國紀行的第一句"大事即將發生了"。我的確還沒意識到離別,或是,我已經很世故的能理性看透這些時空分別的事。我還記得小學畢業時的場景,同學們抱在一起哭,擔憂著"以後不能每天見面該怎麼辦"。而這次離開台灣,我一滴眼淚也沒掉。相對於前次去英國,展開新生活的興奮感也不那麼強烈,而是沉重的壓力取代著,即使我是很期待的。

我一直在思考,如果我選擇去倫敦,我會更興奮一點嗎? 我試了好多次,在腦海中幻想,前幾次是雀躍的,但在登機口的那次想像,卻發現自己實是失望的,有些後悔,及認為自己還能挑戰更多的,背後是更大的野心驅使著。我知道自己始終做得對的決定,(也許不見得好)。

西蒙波娃曾被告誡 - 紐約不是美國的一部分,它是歐洲的城市漂流過來的。我也曾從Stefan Sagmeister的口中得知相同(幾乎是一字不漏)的訊息。

降落後,再讓我好好驗證。

2010年8月7日 星期六

八月十八日


無意發現
去年的八月十八日
我在倫敦


站在樓梯得意的望著收好的行李
卻發現w+k送我的書還站在角落偷笑著
忍不住頻頻看著手表時鐘電視時刻
啪門打開的聲音約莫一秒後
是倉促的腳步聲一邊跑上樓梯一邊大喊我回來了
我一手提著行李一手擁抱也許不會再見面的朋友
一面答應他我還會再回來的一面思考我真的會嗎?
一下打開後車箱 一下拿出相機拍下忙碌男友的最後身影

check-in到boarding的幾十分鐘
擁擠的希斯洛機場
在長榮櫃台聽到熟悉的台語
是開心要回家 還是難過要離開的複雜
無意間一點一點堆疊了惆悵
我躇著頭用只有親密才能看穿的不捨眼神望著他
正大口大口的吃著漢堡
因為那天是禮拜二
一整天忙著解決危機的他什麼都還沒吃
快速掃描 過去 現在 以後
即使三個時空交錯
仍然不知道該怎麼做下一個決定
時間到了
我們手牽著手好像一同共赴患難面對末日般的走向閘口
進了那個門後 我就是一個人了
最後的親吻 擁抱 揮別
還有最後一個能印在我腦海中的真實影像
好好的記住了那個moment
因為我知道我會像現在一樣的不時調閱記錄供我回想

去年八月十八日
是戰敗回家 我感覺自己從天堂掉入深淵

而今年八月十八
我又要離開到另一個地方
但 這是再一次的挑戰自己
所以我要比上次勇敢
 

2010年7月13日 星期二

街拍


我小時候覺得日本是個很酷的地方,從不是因為傑尼斯小子或是安室奈美惠;也不是神阿再給我多一點時間或是魔女的願望。
而是因為 Fruits。

在那時候網路還不盛行沒有google map女明星未婚生子還很驚駭世俗的年代,對於東京原宿表參道的想像,就是來自這本日本時尚平行輸入的街拍雜誌。超誇張的粉紅色頭髮,動物頭套外加草莓澎澎裙,身上還帶著透明水槍與一大串根本分不清是垃圾還是玩具的項鍊,豹紋外套底下有鮮黃色毛衣底下有格子花襯衫底下有青蛙襪套底下有童話故事中蹦出來的厚底大頭鞋。

這些如果出現在Project Runway看到會被大吼:"Costume!"或是"Drag queen!"的打扮就是當下時尚。

這本兩百多塊的小小雜誌,以前常跑去誠品搶購(因為每月只有限定十幾本,一家分店賣完了還得火速衝去另一家), 除了一頁翻過一頁的目瞪口呆,外加心裡有點被嚇到的跟朋友討論:"他們真的就這樣穿出門了耶",然後開始抱怨台灣都不行這樣穿,但其實是掩飾自己如果真的能穿也不敢穿的沒膽。(PS這本雜誌有名到我遠在英國蘇格蘭的同學從房間裡搬出Fruits雀躍的大叫"你說的是這本Fruits嗎")
就是這本Fruits全套大書


流行一代又一代,現在的Fruits裡呈現的時尚又跟當時截然不同,到誠品也不用搶了,想買就有。但卻因為網路的盛行,這些街拍雜誌不再這麼稀有,有許多時尚素人的部落格也成為平民的朝聖之地,甚至成為大家心中的時尚女神,例如英國的Susie Bubble在網路上的竄紅,而後被Vogue攬入旗下。街頭時尚現在已經是光明正大的登堂入室了。

而街拍之所以這麼迷人,是因為它親近。沒有身材較好的媽斗影響我們對服裝的判斷,沒有名牌設計師或是大牌造型師量身打造全身outfit,完全是站同一起跑點在街上一較高下,也許奧斯卡紅地毯的洋裝我們還是會憧憬,但街頭時尚更挑戰的是搭配創意以及個人魅力,這已經不是美不美貴不貴chic不chic的是非題,而是lifestyle的代名詞。


The Sartorialist 就是一本以這為出發點的書,第一次看到這本書是從卓的手上借來的,我也只是因為喜歡街拍翻翻,卻發現這本書不是一般的街拍書。在一開始辭去時尚圈工作的Scott Schuman,只是用部落格分享他每天在街上看到的時尚。這些一張又一張的人物照片,真不是普通拍拍,裡面還有好多有趣的小故事,不論是有關時尚有關人生或是純粹有關攝影師日誌,Scott Schuman詼諧的敘事口吻,每篇都讓我會心一笑。Scott Schuman捕捉到的不僅是外表的美麗,還有每個人內在更精彩的故事。

以下是幾篇我覺得好有趣的文章,與大家分享(義務翻譯請別介意):

P71
星期天早晨,哈林紐約

當我準備好要拍這位紳士的時候,我問到他身上那件精緻的夏季西裝,我期待聽到他說他有這套西裝好久好久了。然而他卻跟我說,他從前是個毒販,其中一個客戶付不出錢,所以做了這套西裝給他以償清欠款。


P59
Giorgio Armani,米蘭

從1980年代對我漸顯的時尚影響即是Giorgio Armani,我一直對他的設計,以及他投射及保護自己的風格與形象的能力感到深深著迷。

當我第一次在米蘭的時裝秀後台看到他,我親眼目睹他的這項能力。阿曼尼先生(他被這樣稱為)被等待拍攝時裝秀照片的攝影師團團圍住,然而阿曼尼先生,絕不抬頭看相機直到他調整好他的衣服,褲子還有髮型,以及確認身後的背景是偏好的黑色(可以襯托出他的白髮)。在那之前沒有一位攝影師敢按下快門。

大約一年之後,我在米蘭的街上看到Giorgio Armani(事實上我是先看到他的巨大保鏢),嘗試說服他(以及他的保鏢)讓我拍一張照,我告訴他我很快就能拍好,還丟出我在時尚界的資歷,然而他還是沒答應。直到我說/指出我們應該要到“那邊“去拍,在一個暗暗的空間前面,會讓他的頭髮在深色背景前被襯托出來。那才騙到他了。


P445
“我很醜“,米蘭

我在米蘭一個很新潮的購物區,看見這位優雅的女士。我馬上就知道我一定要問他可不可以讓我拍張照。

任何一個年輕男子不論是為了任何理由,在街上接近一個年老的女人都是頗具困難度的,更別提你們語言一點都不通。首先,你必須要安撫他對她的懷疑,接著你必須要向她溝通你的需求。很幸運的,我看起來沒那麼恐怖,所以我對那位女士指了指我的相機,然後再指了一下她,接著做了一個國際共通的“按快門“手勢。當然,她第一個念頭是以為我要她幫我拍照-這常常發生。當她了解她是被拍的那個人時,她反抗的說:“不了,我很醜。“就我所知且不多的義大利文,我大概能了解她覺得自己不夠漂亮不值得被拍。我不太確定“beautiful”的義大利文怎麼說,所以我就照著每個美國人都會做的事 – 在每個字後面加上一個 “o“。“不,你很beautifulo,很優雅!“

我來來回回講了好多次。我不太確定這樣下去還要多久,我會不會讓自己深陷危險讓她以為我要把她。最後,我放棄了,我對她微笑然後離開。幾步之後,我聽到一句簡單的”excuse(不好意思)”,她擺好了姿勢要讓我拍照。


 

2010年7月6日 星期二

自己看都覺得好可怕




1 歲


6 歲





1 5歲

1 7歲



21 歲


22歲



25 歲

2010年6月14日 星期一

我的寶貝 生日快樂

親愛的祥葛

你離開我們已經五年半了
想到這裡
我的眼淚又不自覺得流下來

我每一年都在回想
這些日子我是怎麼過的
你離開後 你對我的影響 我的改變
沒有你在身邊 沒有你的支持 我過得好不好
我每一年都重新省視自己
是不是有好好的過自己的人生
是不是有達到你的期許
是不是有做到你對我說過的事

是的,我很盡力去做的
去完成自己的夢想
去嘗試每一個生命的可能
把握每一次機會
我很用力的在過我的人生
若不這麼做 我覺得自己很不應該
沒有連你的份也一起過

這幾年的轉變
我已經不是當初的那個小女孩了
人長越大越有更多的事情要擔憂
就像你打電動一樣
越後面的關 越需要更多智慧與技巧才能順利過關
不像我們以前以為變成大人的那樣
我記得我們曾經期許自己 長大之後不要像他們一樣
要保有自己 要捍衛自己
現在我發現沒那麼容易 還是做得到只是很困難
長大就是這麼一回事了
有時候你有站在世界上的感覺 事事順心 能呼風喚雨
也有的時候 你覺得世人不曾在意過你 小如塵土 毫不可取
起起伏伏不是你能掌握的 你只能學著去適應去調適
再一次次的風浪中 仍然掌握著手中的舵 堅強的往同一方向前進
我想這部分你可能就不那麼在乎了
也許是我給自己的壓力太大了

另一個轉變是
我想起你的頻率慢慢的減少
我學著自己從挫折中長大
這之中需要好多次與自己的對話
往往會挖掘另一面(甚至更多)不熟悉的自己
有好幾次我認為我一定會慌亂應付不來的事情
卻也很驚訝的發現自己能平靜有步調的處理得當
被自己嚇了一跳 也很為自己感到驕傲

但常常還是覺得自己是孤單的
有好多話想說 卻又不知道該跟誰說比較恰當
在這種時候是最孤單的
好像全世界只有我說這一種語言
即使開了口 別人也聽不懂
我想是少了你 這是我最想念你的時候

我有好多你留下來的東西
但你離開的這幾年
我幾乎沒有打開來看過
也不想要打開來
一方面是害怕 害怕一瞬間情緒湧起會完完全全的淹沒我
一方面是痛心 若打開了又要再一次說服自己你真的離開了
這樣也好 你一直會活在我的心裡面
我靠著回憶想念你 這樣就好

謝謝你給我的暗號
我全都收到
我知道你會在我身邊
即使我感覺不到

我永遠永遠的愛你及想念你
生日快樂
 

2010年5月31日 星期一

The Foals 你變了


the foals+Dave Ma
對我來說是,音樂加影像的極致完美組合。

the Foals是來自Oxford的團,幾位團員是牛津大學的學生,主唱Yannis是念英國文學,為了音樂放棄學業。the Foals的第一張 Antidotes,是很放蕩不羈的。裡面的旋律充滿著不安定,有時聽起來像是民謠,有時聽起來像是嘻皮般的隨意哼唱,唱唱停停完全不急著要進副歌,有時又好像變調不和諧的舞曲。歌詞寫的很美很艱深,抽象又意象,每件被形容的事物都好像隱喻著什麼,好似文青執意追求不一樣的世界,或是純粹無病呻吟,我想是在牛津大學攻讀英國文學的主唱,他的文學造詣,以及古怪的完美作曲癖(必須要有完美的架構與排列),才能如此造就獨樹一格的the Foals。

我第一次聽他們的歌也是無意間的,只覺得這些歌好不一樣,這些人也不太一樣,不是什麼耍酷的團,每個人都背著超短超短的吉他,腋下卡卡,還好他們都是男生,不然我會懷疑他們要把副乳擠成深深乳溝。但是他們的live卻是很驚人的,幾個大男生操著不同的樂器,前奏一響起,就整個人沉浸在音樂中,Yannis是個身形不高的男生,但是他的歌聲卻會讓你癡迷,靈魂抽離,腦中飄起一陣煙霧,再睜開眼時已在另一個時空另一個世界。

Olympic Airways & Balloons是我很喜歡的歌,都是由Dave Ma執導。Dave Ma存在的重要性,對我而言,是只有他能把the Foals的那個世界真實的刻畫成型。





今年the Foals發行第二張專輯 Total Life Forever,從去年的單曲Spanish Sahara 到專輯的第一張單曲 The Orient以及最近一張單曲Miami,老實說,我有好多疑問號。這三首歌是完全不同的曲風,the Foals似乎是想改變風格,往更大的版圖走,但我很遺憾的是,在這之中,我嗅到更多的流行元素以及商業考量,反而the Foals他們最獨特的那一種氣味,卻被華麗的混音隱藏起來。這張專輯是在瑞典作的,有更細膩的聲音與感情別於以往,可以看的出The Foals漸漸成熟,每首歌拆開來都是好聽的我也喜歡,但合起來就是少了點什麼,有些人喜歡這樣的改變,但我卻想念以前的the Foals。

從上一張專輯開始,Dave Ma 已從MV導演,到巡迴攝影師,樂團的好夥伴,這張專輯當然是由 Dave Ma執導所有的MV,當然隨著曲風的改變,MV的風格也與以往不同,沒有過去的懷舊樣貌,加入更多情感的荒蕪,畫面的色彩,與活潑的劇情。先講到這,讓我下次再來談談我多喜歡Dave Ma這個導演。





超級pop的Miami